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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公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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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市場操作說明   一、公開市場操作的意義與目的 公開市場操作為中央銀行經由發行定期存單或於金融市場買賣票債券的方式調節銀行體系的準備金,以調控準備貨幣與拆款市場利率的操作機制,為中央銀行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之ㄧ。 為縮短公開市場操作的作業時間,自民國92年4月28日起,公開市場操作之方式,由人工作業改為網路連線系統的線上自動化作業方式。 二、公開市場操作的方式 現行公開市場操作的方式包含中央銀行定期存單之發行,以及合格債(票)券附買回與買斷交易等;分述如下: (一)中央銀行定期存單之發行 我國因進出口貿易持續出超,銀行體系資金較為充裕,為避免市場資金過於浮濫,中央銀行經常須以發行定期存單的方式回收資金。 中央銀行定期存單發行及持有對象為銀行、信用合作社、票券金融公司、全國農業金庫、中華郵政公司及其他經中央銀行核可的金融機構。中央銀行定期存單的發行面額分為500萬元、1,000萬元與1億元等三種。 中央銀行逐日以申購方式發行固定天期定期存單(民國93年10月1日起,主要天期為30天、91天及182天期);另視調節市場資金之需要,競標發行長天期定期存單(主要為按月標售364天期存單)。此外,中央銀行於必要時也可以發行特定期限(即不屬於上述期限)的定期存單,以增加操作彈性,適時因應市場變化。例如,在新舊曆年關之前,中央銀行對於定期存單的發行都妥善安排到期日的落點,以便利金融機構調度資金。 (二)合格債(票)券之附買回交易 中央銀行在民國72年6月首度實施附買回操作,由於該項操作較具彈性,成為中央銀行調節新臺幣資金的重要工具。 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爆發後,我國部分金融機構亦面臨流動性不足之問題,中央銀行乃自民國97年9月26日實施「擴大附買回操作機制」,將操作對象擴大至全體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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