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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功能行為評量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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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行為評量的步驟 功能行為評量的要素計有系統化觀察與分析(1)標的行為,正確地描述其次數持久性與程度;(2)行為的前因;(3)行為的後果,並確定學生的行為功能(例如其行為的溝通意圖);(4)針對學生問題行為發生的特定環境進行生態分析;(5)檔案分析可能影響學生行為的健康與醫療因素;(6)檔案分析學生的行為的療育史。上述的生態分析宜包含物理環境、社會環境、教學性質、學生的人際溝通的品質、學生的獨立程度、活動的參與情形、選擇的程度以及社會互動的質量等。教師再經由功能分析,澄清與鑑定生態分析的資料與學生問題行為的關係,進而設計與執行正向行為療育計畫。 功能行為評量目前並無公定或統一的實施步驟,惟其常用的實施步驟有下列六項: 1、明確而具體地界定目標行為。 2、確定促成行為的環境事件或因素。 3、鑑定行為的前因與後果。決定維持問題行為的因素。 4、發展行為功能的假設(有關引發問題行為的情況)。 5、經由實驗操作以驗證假設。 5、發展與施行行為療育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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