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多元智能論
多元智能理論是由美國哈佛大學教育研究院的心理發展學家加德納在1983年提出。加德納從研究腦部受創傷的病人發覺到他們在學習能力上的差異,從而提出本理論。 加德納認為過去對智力的定義過於狹窄,未能正確反映一個人的真實能力。 他認為,人的智力應該是一個量度他的解題能力(ability to solve problems)的指標。根據這個定義, 他在《心智的架構》(Frames of Mind, Gardner, 1983)這本書裡提出,人類的智能至少可以分成七個範疇(後來增加至八個): 語文 (Verbal/Linguistic) 邏輯 (Logical/Mathematical) 空間 (Visual/Spatial) 肢體運作 (Bodily/Kinesthetic) 音樂 (Musical/Rhythmic) 人際 (Inter-personal/Social) 內省 (Intra-personal/Introspective) 自然探索 (Naturalist,加德納在1999年補充)
關鍵字:
加德納、
多元智能論、
心智的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