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大法官485號解釋-平等原則
友善列印 解釋字號 解釋公布日期 解釋爭點 解釋文 釋字第 485 號 (J.Y.Interpretation No. 485) 民國 88年5月28日 眷村改建條例等法規就原眷戶之優惠規定違憲? 憲 法第七條平等原則並非指絕對、機械之形式上平等,而係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立法機關基於憲法之價值體系及立法目的,自得斟酌規範事物性質之差 異而為合理之區別對待。促進民生福祉乃憲法基本原則之一,此觀憲法前言、第一條、基本國策及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之規定自明。立法者基於社會政策考量,尚非 不得制定法律,將福利資源為限定性之分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分別規定,原眷戶享有承購依同條例興建之住宅及領取由政府給與輔助購宅款之優 惠,就自備款部分得辦理優惠利率貸款,對有照顧必要之原眷戶提供適當之扶助,其立法意旨與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尚無牴觸。
關鍵字:
平等原則、
原眷戶之優惠、
大法官485號解釋、
憲法、
眷村改建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