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委託的方式
http://yamol.tw/note-%E6%B0%91%E7%87%9F%E5%8C%96%E6%96%B9%E5%BC%8F-6478.htm 委 託:政府部門委託私部門部份或全部財貨與服務的生產活動,但繼續承攬監督之責任。政府委託外包之方式: 1. 簽約外包(contract out) -即政府將部分貨品或服務委請民間提供辦理。 2. 特許權(franchise) -係由政府提供給私部門,如水電、瓦斯及交通運者經營權,但保留「價格率之核准權」,而費用由使用者付費。如申請者超過一家,則在競標之情況下,由民眾、 政府共同絕定核准權。 3. 補助(grant) -乃由政府透過免稅、低利貸款、直接補助,以形成「誘因操作」(manipulations of incentives)。 4. 抵用券(voucher) -由政府核發給有資格使用之民眾,以指定消費某類貨品(如食物、房租)。通常社會福利即透過此種方式實施。 5. 強制(mandate) -是由政府以命令方式要求私部門支付強制性之服務,如失業保險金,即是由私部門偽政府分擔或共同承擔若干社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