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形式運思期特徵
形式運思期 11歲以上 特徵: 假設演繹推理 是邏輯思維的基本形式之一。先對所面對的問題情境提出一系列的假設,然後根據假設進行驗證,從而得到答案。 以擺動吊錘實驗為例,要求受試者解答在吊繩長短、吊錘重量、推動力量三種變化中,何者是影響錘擺速度的因素。在形式運思期水平者,應能按假設演繹推理方式尋求答案:先假設其一為影響因素,將另兩因素固定做實驗,只變化其假設之影響因素,以確認其假設;另兩因素也以同樣方式求證。 命題推理 不必一定按現實的或具體的資料作依據,只憑一個說明或一個命題,即可進行推理。 例如:「要是你當學校校長,你怎樣管理…?」未達形式運思期者會因此問題並非現實而無法回答;而達形式運思期水平者,應能按自己的想法,以超越現實的思維,說出一番道理。 組合推理 在面對多項因素形成的複雜問題情境時,認知發展臻於形式運思期的青少年,可以根據問題的條件,提出假設,然後一方面孤立某些因素,一方面組合另些因素,從而在系統驗證中獲得正確答案。 例如:設有一個問題,已知導致問題結果C者,可能與A、B兩因素有關,對此問題的組合推理思維方式不外以下各種可能: (1) A或B均可各自產生C (2) A+B產生C (3) C的原因既非A也非B (4) A可能是原因但非B (5) B可能是原因但非A
關鍵字:
假設演繹推理、
形式運思期特徵、
合推理、
命題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