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主題:政務人員文職人員公職人員民選首長榮譽職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公務員」是指行政主體法定職務的擔當人,在我國如依刑法或國家賠償法之規定,係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此種見解在實務上也稱為最廣義說之公務員。選舉職經由公職選舉產生而依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可分為三種類型:(一)「民意代表職」,重點在於他們是「代表民意事監督行政事務」的民選職務,如立法委員、地方議會議員等﹔(二)「民選首長職」,即具有民意基礎的行政首長,如總統、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像是直轄市長、縣市長等﹔(三)「民選榮譽職」,雖屬民選產生,卻非代表民意從事監督行政事務工作,亦非從事行政首長決策事務,而僅具備聯絡功能性質之無給職人員,如村里長即屬之。政務職而言,係指負責政務決定或經政治程序任命產生者,概可細分為:(一)「政治任命職」,其職務之性質為應隨執政黨或行政首長更迭或政策變更而進退之政務官也,或可正式定位為「政策職」,如行政院正副院長、行政院各部會首長、政務次長等﹔  (行政學選擇題的政務官就是此類)(二)「國會同意職」,或可稱為「準政務職」(因為他們根本不是政務官,在實務上卻一體適用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相關制度者),是類人員係指須經國會同意始予以任命,但卻屬於須依法獨立行使其職權之人員,或可定為「獨立法律職」,如司法院大法官、監察委員、考試委員、審計長等均屬之﹔(三)「特殊榮譽職」,無論其是否為有給職,雖係經政治任命產生,但卻不負責政務決定而僅具顧問諮詢性質之人員,如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省諮議會諮議員等。「事務職」,係指協助政策規劃並負責事務執行,或依據法令從事特定法定職務之公務員,依其性質而言,可分為「文職人員」與「武職人員」。(一)「文職人員」均係依法考選、銓敘產生,惟復可依其從事職務之不同,而可分為「行政職」(國家文官)與「司法職」(另可細分為審判職與檢察職,前者即為法官,後者即是檢察官,目前統稱為「司法官」)。(二)「武職人員」則可依其職務功能取向之不同,而分為「警察職」與「軍職」(另可細分為志願軍職人員與義務軍職..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