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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政府間政策執行溝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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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謹〈Goggin〉等人建構了「政府間政策執行溝通模式」來說明第三代的政策執行研究【企圖整合理論與實務】。這個模式將焦點置於聯邦及州政府之行政人員、立法人員、利益團體等,在動機與興趣方面的差異,並以此類變項預測及解釋政策執行行為及其影響。他們認為政策執行行為會因為政策、執行者、執行機關及執行環境特性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亦即採取權變執行理論的觀點。之所以有第一、二、三、四代的政策執行研究,是因為丘昌泰及李允傑兩位教授在《政策執行與評估》一書中所做的分類。 第一代政策執行研究【又稱由上而下執行模式】:由學者沙巴提爾提出,其主要內涵為:A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負起政策執行的指揮與監督責任。B機關首長對部屬採取嚴密的監督與管理態度,以達成預定的目標。偏重實務【個案研究】 第二代政策執行研究【又稱由下而上執行模式】:由學者沙巴提爾提出,此模式強調政策的執行工作,主要是由下層人員,尤其是基層人員負責,因此應賦予基層執行人員與機關更多的自主權及自由裁量權,使他們能夠因應複雜的政策運作情況。偏重理論【分析架構的建立】 第三代執行研究則企圖整合  理論與實務<<執行理論與實際:邁向第三代>> 比較: 學者對於第一代政策執行模式的批評? A容易忽視基層官僚的重要性(容易忽視其他行動者的角色影響力,這些行動者可能來自於基層官僚、地方執行機關、私部門等政策次級系統。) B過分重視中央政府的政策決定 C非   適用於具有地方自主性的公共政策(強調從中央的政策決定開始) D政策規劃與政策執行的區分是不必要的 E缺乏理論性、過於個案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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