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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教師彰權益能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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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son和Coolican(1996)將教師彰權益能的概念分成兩部份: 一是外部的權力(extrinsic power); 一是內部的權力(intrinsic power)。   所謂外部權力的觀點被認為是改進教師專業地位的途徑,是指教師享有受肯定的地位,能夠獲得所需的知識,也能參與同僚決定過程,最近受到重視的在地管理(site-based management)即是教師外部權力實現的一例。 而內部權力的觀點是指教師個人的態度,而不是支使他人的能力,是指教師有信心的展現自己的技能,並對其工作產生影響。這時權力的展現可以由教師的自決(self-determination)、或是對與教師相關的工作所作的決定、以及自我的效能感(sense of self-efficacy)中展現出來。   Wilson與Coolican顯然是較重視內部的權力,他們將自我彰權益能(self-empowerment)的概念說明如下: 自我彰權益能是指個人對自我內在力量的知覺,個人在與他人的互動中展現其內部的力量,自我彰權益能的人是自動自發的,他們相信最好的權威來源是來自於內部,他們也相信自己的思想和感覺是有價值的(Wilson & Collican, 1996, p.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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