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教師正當管教措施
教師正當管教措施: 1.口頭糾正。2.調整座位。3.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4.列入日常生活 表現記錄。5.通知家長,協請處理。6.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 7.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8.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如 學生破 壞環清潔,罰其打掃環境)。9.取消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活動。 10.經家長同意後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參加輔導課程。11.要求靜坐反 省。12.要求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二小時。 13.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並以二堂課為 限。14.經其他教師同意,暫時轉送其他班級學習。15.移請其他相關人員 或單位處理。16.依學生獎懲規定及法定程序,予書面懲處。 註:1.教師不宜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管教措施。但有必要者,不在此限。 2.學生反映或教師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或有上廁所、生理日等生理需求時,應調整管教方式或停止處罰。
關鍵字:
反省、
口頭糾正、
學生、
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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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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