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教育機會均等
教育機會均等的涵義常隨著時代與社會的變遷而有所不同。大體說來,教育機會均等概念的演變,包括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重視就學機會的平等與保障。此階段主要在消除因家庭社經背景、性別、種族、身心特質、宗教等等因素而存在的不平等,希望使學生皆擁有接受教育的同等權利,以達到「有教無類」的理想。 第二階段:強調適性教育。由於學校環境、課程與師資大多是為一般的學生所設計,因此,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的學生往往無法得到應有的指導與協助。基於此,此一階段強調學生的適性教育,以發揮「因材施教」的功能。 第三階段:實施補償教育(compensatory education)。相關研究指出,學習成績低劣或學習失敗的學生,多數來自下層社會,且多肇因於早期生活經驗的不足,形成文化不利(culturally disadvantaged)以及文化剝奪(cultural deprivation)的現象;故本階段乃著眼於補償的角度,對於不同需求的團體,在基於正義與公平的原則下,教育資源的投入應有所不等,這也就是所謂「積極性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 綜觀上述,吾人不難看出所謂教育..
關鍵字:
實施補償教育、
強調適性教育、
保障、
因材施教、
平等、
教育機會、
教育機會均等、
文化不利、
文化剝奪、
積極性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