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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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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每所高中不管是公立還是私立 都有資源教室囉!!!!!(公立普通班身障人數多就會成立資源班)  而國中小也都會有資源班 (中央跟地方法規有規定)   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101.12.18)   (三)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國立學校)應依下列原則設立資源教室或分散式資源班:     1、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二十人以下者,應設立資源教室,遴聘具特殊教育專業知能之教師辦理資源教室業務,並得減授其每週基本授課時數六節。     2、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二十一人以上者,應申請設立分散式資源班,置專任教師一人至三人,並由其中具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資格之一人擔任導師,每週減授其基本授課時數四節。本署分三年補助開班費資本門新臺幣五十萬元,第一年核撥新臺幣二十五萬元,第二年核撥新臺幣十五萬元,第三年核撥新臺幣十萬元。    (四)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私立學校)於普通班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者,應成立資源教室,本權責視實際需要對兼辦資源教室方案業務教師減授其每週基本授課時數,最高以六節為限,增加之兼代課鐘點費,由本署補助輔導身心障礙學生經費項下支應。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100.05.06)   第四條   學校應成立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或實施特殊教育方案,提供特殊教育相關資源及服務。   學校應整合普通班、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及相關專業服務人員,以團隊合作方式進行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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