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早期服務的對象
☆早期療育服務對象包括下列: 1.發展遲緩兒童:指未滿6歲之兒童具有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有異常或可預期會有發展異常情形者。 2.身心障礙兒童:如視障、聽障、智能障礙、肢障及自閉症等。 3.高危險群兒童:如環境污染、早產、黃疸與癲癇,以及低社經地位、文化刺激不足或教養態度不當者,均有可能成為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之兒童,凡經評估確定有發展落後或疑似發展遲緩兒童,均是早期療育服務對象。 ★自我談話(self-talk): 論點 自我談話乃指自己對自己大聲說話,說出溝通對象或教學對象正在看的物品與事件、正在聽的刺激或事件、正在做的事情或是在立即情境中的感受,讓溝通對象可以在立即的溝通情境中獲得相對應的語言刺激,藉此抽取出意義,發展語言。 應用 在溝通情境中提供口語刺激,讓學童有機會將聽到的語言與情境中的意義聯結,而經過多次的聽取與意義聯結習得該語意、語法、語用。因此著重的是共同交集注意(joint attention)以及語言或溝通形弗、內容的輸入,而不刻意要求兒童要回應。 舉例 大人和兒童一起玩醫生與病人皌遊戲。兒童一直看著大人把聽筒放在玩具熊熊的肚子上。大人就說:「我把聽筒放在小熊肚子上。我把聽筒拿..
關鍵字:
早期療育、
服務對象、
發展遲緩、
自我談話、
身心障礙、
高危險群兒童、
口語刺激、
心理社會發展、
有異常、
身心障礙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