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書函
【奉悉】: 為接獲上級機關公文或首長指示,於引敘完畢時用之,常用於書函。 例如: 澎湖縣政府 書函 受文者:台灣省政府 主旨:……。 一、鈞府85年6月10日○字○號函奉悉。 二、…。 三、請 察核。 【敬悉】: 為接獲平行機關公文或首長指示,於引敘完畢時用之,常用於書函。 例如: 彰化縣政府 書函 受文者:高雄市政府 主旨: 一、貴府89年9月3日○字○號函敬悉。 二、…。 三、復請 查照。 【已悉】: 為接獲下級機關公文或首長指示,於引敘完畢時用之,常用於書函。 例如: 嘉義縣政府 書函 受文者:路竹鄉公所 主旨:……。 一、 貴所88年12月31日○字○號函已悉。 二、……。 三、復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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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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