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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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機關單位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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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金額的採購案必需刊登於「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及「政府採購公報」?   答: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訂定之公告金額為100萬,政府採購法第19條第49條,有下面的標準: (1) 公告金額以上需採公開招標(除符合選擇性招標或限制性招標條件者之外)。即100萬以上者,需採公開招標。需刊「公開招標公告」。 (2) 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上者,需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亦即100萬以下,10萬元以上,仍需以「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的方式,進行公告。   綜合上述三點,可有以下結論: 機關單位100萬以上要採公開招標,10-100萬則各單位是要採用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也就是10萬以上一定要刊登於網路上,100萬以上網路及報紙都要刊登。   資料來源: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機關端常見問題集 http://www.wges.tcc.edu.tw/ok/work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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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10-100萬則各單位是要採用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100萬100萬以上網路及報紙都要刊登100萬以上要採公開招標100萬以下,10萬元以上10萬以上一定要刊登於網路上三家以上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十分之一以上政府採購法第19條第4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