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目錄 編輯

主題:比例原則與平等原則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平等原則: 相同事件應為 相同之處理,不同事項應為不同之處理,除有正當理由外,不得對所規制之對象為差別待遇,此即為「平等原則」。行政程序 法第六條:「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平等原則是憲法上的重要原則,也是行政法上的重要原則。平等原則的適用,並 不是要求齊頭式的平等,也不是禁止對人民作差別待遇,重點在於差別待遇有無正當理由,也就是必須觀察作不同處置的兩個案件中,事實狀況間是否有本質上的差 異。附帶一提的是,人民在不法的狀態下,是不能主張平等原則的,譬如說,因駕車違規、違章建築、任意張貼廣告等情形被 取締處罰時,不能以滿街的人都在違規,為何只取締我一人為理由,主張免受處罰。   比例原則: 又稱「禁止過度原則」,指行政機關為行政行為,須考慮行為之合目的性,採取 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如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而且所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行政程序法第七條)。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關鍵字:平等原則比例原則主張免受處罰禁止過度原則行政程序法第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