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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活動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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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比特於1924年出版了《怎樣編制課程》(How to Make a Curriculum),詳細闡述了課程開發的過程和方法。 (1)人類經驗分析。 課程編制的起點是生活活動,可分為語言、健康、公民、社交、心智活動、休閒、宗教、職業、勞動、家庭等10個領域;(2)職業分析,將已經分類的領域進一步分成更為具體的活動;(3)導出目標。 在將人類經驗分成若干類別並且進一步作出活動分析的基礎上,便可以提出教育目標了;(4)選擇目標,即從各項目標中選出可用作教育的目標;(5)制定詳細計劃。 設計實現目標所需要的活動經驗和機會,這些詳細活動構成了課程。   查特斯與博比特一樣,也力求用科學方法來開發課程,他主張通過“工作分析”(task analysis procedure)來確定課程目標。 但與博比特不同的是,查特斯在課程開發中除了重視對成人社會活動的分析外,還考慮和論證了其它因素,它們是理想(ideals)、活動(activities)以及系統化的知識( systematized knowledge)。   就課程內容而言,理想和活動缺一不可,如果沒有依靠理想予以控制,活動就無法實施,理想如果不通過活動,將無法運作。 因此,“不管是理想脫離活動,還是活動脫離理想都是無意義的”,“是理想和活動構成了課程”[4]。 進行課程開發,首先需要通過對人類生活的分析確定教育目標,再將這些目標分析成各種理想及適用於理想的各種活動,最後把理想和活動分析成“施教單元”(working units ) 。 這樣,課程便可減縮為一系列的施教單元以及整體的結構。   1923年,查特斯的《課程建設》(Curriculum Construction)問世,在書中他提出了課程開發的8個步驟。 (1)研究社會背景中的人類生活,決定主要的教育目標;(2)將教育目標分析成各種理想和活動;(3)繼續分析成施教單元;(4)依據重要程度,排列先後順序;(5)調整順序,把那些對兒童有很大價值的理想和活動,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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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活動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