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直接教學法
直接教學法築基於 應用行為分析(applied behavior analysis) 、 溝通分析(analysis of communication)及知識系統的邏輯分析(logical analysis of knowledge)三種理論 。(Carine, Granzin, & Becker, 1987) 另外 詹秀雯(1998)歸納直接教學法的理論基礎如下: (一)行為是學習而來的,教師可藉控制環境事件的功能使學習發生,而教學技巧則可增進學習速率。 (二)短時間內教導學生必須一次教一種概念或技巧。 (三)計畫的順序、技巧和知識的本質有關,與個體的本質無關。 (四)遷移的技巧必須有計畫地實施,教學中未出現的新例子,也必須在有特殊線索的情形下出現,且其本質必須是被教導過的。 (五)教學過程中要有完整的監控和回饋,來控制品質。 (六)學生若失敗,要檢討教學過程,而不是責怪學生,因為教學順序才是掌握學習的因素。 http://www.ncyu.edu.tw/files/site_content/special/08%E7%9B%B4%E6%8E%A5%E6%95%99%E5%AD%B8%E6%B3%95%E5%9C%A8%E5%AD%B8...pdf
關鍵字:
應用行為分析、
溝通分析、
直接教學法、
知識系統的邏輯分析、
一次教一種概念或技巧、
完整的監控和回饋、
控制環境事件、
教學順序、
有計畫地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