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稱謂語
關於試題:下列行文之「直接稱謂用語」,何者正確? (A)教育部稱監察院為「貴院」 (B)國立教育廣播電臺稱教育部為「鈞部」 (C)花蓮縣光復鄉稱花蓮縣政府為「貴府」 (D)宜蘭縣員山鄉公所稱新北市烏來區公所為「大所」 稱謂語 鈞:鈞院、鈞長、鈞座 「你」第二人稱,對上。 有隸屬關係之下級對上級用。 大:大院、大部、大局、大處 「你」第二人稱,對上。 對無隸屬關係之上級機關用(例如:行政院所屬部會以下對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用)。 貴: 貴局、貴處、貴公司 貴局長、貴處長、貴董事長、貴理事長 「你」第二人稱,對下、平行。 對下級、平行(無隸屬關係者)及對人民團體用。 以上鈞、大、貴稱謂語,可前空一格(挪抬)表示尊重。 受文者有數個,而機關別不同,如有部、會、署時,(1)可通稱為「貴機關」、「貴單位」,(2)或略去,如單用請 (如何如何),請字下空一格以示敬稱,亦可。(3)或分繕,分繕是最禮貌的作法。 臺(台)端、先生、女士、君 「你」第二人稱,對下、民眾。 對屬員、或民眾。無法辨認性別時,用台端或君。 本部、本署、本處 本部長、本署長、本處長 「我」第一人稱, 對平行或對下級的自稱。 本人 「我」第一人稱, 一般公文,可用「本人」,不再用「小民」、「草民」等舊式用語。 特種程式公文,應用該程序的身分用語,如「申請人」、「訴願人」等。 職 「我」第一人稱, 該、機關名稱、職稱 「他」第三人稱, 該字不受歡迎,除非必要,能不用則不用,特別對上級或重要人士,切勿使用。如需一再提及,寧願重覆,絕不應「該」。 渠、 「他」第三人稱,用於個人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