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積極性差別代遇
積極性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 為1967年英國普勞頓委員會(The Plowden Committee)發表之報告書中,所提出的教育補助政策。此一詞彙是相較於「消極的排除造成教育不利因素」,運用積極性差別待遇,即強調積極地提供「教育文化不利者」較多的文化刺激及較豐厚的資源補助。 例如現今教育優先區計畫中的補助內涵,即可視為「積極性差別待遇」的措施,例如針對「文化不利學區」,提供較多的文化刺激及資源補助,例如:給予該學區學校補助、修繕學區舊校舍、增加學區教師津貼……等,皆可視為積極性差別待遇政策。 在性別平等上則使用立法配額等方式達成男女比例一定的均衡
關鍵字:
積極性差別代遇、
平等、
普勞頓、
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