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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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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又稱基礎理論或深入理論,是質化研究方法(qualitative research)的一種,研究者對於自己所深感興趣的社會現象或教育現象,不斷去思考如何收集、分析與報告資料,用以發掘並建立理論。 紮根理論最初出現於葛拉瑟(B. G. Glaser)和史特勞思(A. L. Strauss)於1967年所出版的紮根理論的發現(The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一書中,主張透過資料的收集與檢驗的連續過程,以突顯研究現象的特質,此特質經過比較,若發現有相同的特質,則可歸納到抽象層次的概念;若發現有不同特質,則可探究造成差異的情境或結構因素。 紮根理論植基於實用主義(pragmatism)和象徵互動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m),因為受到實用主義的影響,故其相當重視研究結果的功用,其研究所建立的理論也是用來幫助了解現象及解決問題。此外也受到象徵互動論的影響,主張研究者進入社會情境裡研究,由情境的當事人去詮釋其社會現象,藉以了解社會現象。 當然紮根理論的研究過程也相當遵循科學原則,從資料收集、假設驗證到理論建立,都符合科學的邏輯。 資料來源:http://blog.xuite.net/kc6191/study/13630360-%E7%B4%AE%E6%A0%B9%E7%90%86%E8%AB%96(Grounded+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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