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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結構功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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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功能論 此派學者認為教育的功能在於能使人社會化,並且維持和促進社會發展。也就是說,教育是社會化的媒介,主要在發展個人扮演所必須的承諾和能力。教育維持一個社會共同的文化,而且能為社會結構提供適當的人才。因此,學校課程必須配合當時社會的需要,給予學生適應社會生活環境的能力。也由於社會上有不同的結構,發揮各自的功能而生存,因此,社會就透過學校課程來篩選學生,讓能力高低學生接受不同的課程內容,使他們以後在社會的不同機構擔任適合的職位,以有助於維護社會的結構、保持社會的穩定。 結構功能論偏重學校正向功能的描述,認為教育的內容和過程,對社會結構是價值中立,沒有將研究焦點放在課程。因此,結構功能論對於社會結構與學校教育關係的研究,是把課程、教學與評量,視為既定,存而不論的。   50及60年代未將課程研究納為探討的重點 l 過度強調教育的正向功能(對教育的社會改良功能持樂觀主義的看法) l 採用自然科學實徵主義的研究方法論(傾向於將學校教育的內容、方法與過程,視為是理所當然、價值中立、毋庸置疑的) l 學生的學校教育成就與其社會背景有密切關係(主要的因素:學童本身的智商和其家庭的文化不利因素),因而鮮少去質疑或探討學校中知識的選擇、組織、分配與傳遞等因素(將課程、教學與評量,視為既定的,存而不論;關心學校教育的輸入和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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