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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聽覺口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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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聽覺口語法』是利用聽損兒童的剩餘聽力,藉由助聽器的擴音系統把聲音放大,或以植入人工電子耳的方式,幫助聽損孩童重新獲得聽覺潛能後, 將聽能、語言、說話、認知,依其自然發展之程序,在自然且有意義的生活情境中,透過會話式的互動,讓聽損兒童學習傾聽、說話及語言。 國際聽覺口語發展學會於1991年的會議中,制定出如下的宗旨: 『使聽損兒童在正常的學習與生長環境中成長,並使之成為獨立、且對社會有貢獻的個體』(Simser,1991)。 『聽覺口語法』必須在不依賴讀話的情形下,先將聽覺加以建立及發展,否則聽覺與讀話同時併用的話其聽覺技巧則無法建立(Ling,Leekie,Pollack,Simser&Smith,1981;引自Ling,1993)。 由於助聽系統及人工電子耳的科技發展日益精進,多數聽障者都可以嘗試這個方法。 因此,Ling(1993)認為『聽覺口語法』應當是聽損兒童的父母們,首先要嘗試採用的方法。 聽覺口語法』有其特定的哲學與原則,集合數位資深教師與學者對此法的見解 (Estabrooks,1994;Simser,1993;Marlowe,1993),將其特色陳述如下: 採團隊合作方式 團隊成員包括:聽損兒童的家庭醫生、耳鼻喉科醫生、聽力師、聽覺口語治療師、兒童心理師、社工人員、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遺傳學家、語言病理師、校方人員、父母或養育兒童的人。所有成員都以支持與協助父母為目標。而由於聽覺口語治療師與父母往來頻繁,所以雙方尤其要維持良好的關係。 stabrooks(1994)特別提出一個聽語治療團隊的模式,其中,聽力師、聽覺口語治療師與父母則是最主要的核心人員(Simser,1993;Estabrooks,1994)。 父母的深度參與 『聽覺口語法』是以父母為主要的個案經營者,因此父母要學習的知識與技巧相當多,聽力學、助聽器、行為改變技術、聽覺口語法教學技巧等。父母不但要瞭然於心,而且要將這些技巧應用在日常生活中。總而言之,在教學上透過聽覺口語治療師的指導,父母要扮演的是積極參與的教學者, 而非觀察者的角色。另外,在聽障兒童的聽覺管理中,父母也要積極明瞭關於孩子的聽力問題、聽力變化與助聽系統之狀況。Marlowe(1993)指出,透過積極、深度的參與,能促使聽損孩童的父母主動去學習,並了解如何運用策略以發展孩子的聽覺功能。 父母在參與過程中所扮演的,不只是在孩子接受訓練時,做為聽覺口語治療師的示範對象之外,更可以提供治療師有關孩子溝通意圖與發展現況之訊息;而在離開教學中心回家之後,父母更要將課堂中所學得的知識技巧,在自然且有意義的情境中教給孩子,以完成治療師所要求的當週或當月教學目標 (Simser,1993;Estabrooks,1993,1994)。 以語言輸入為主要的聽覺刺激 強調以"語言輸入",而非使用周圍環境的聲音,做為孩子最主要的聽覺刺激。因為要促進語言能力,唯有從"語言輸入"本身著手(Simser,1993;Estabrooks,1993)。 依循正常程序來教學 課程中的五個主成分:聽能、說話、語言、認知、溝通,都是以正常發展為架構,因此聽損兒 童的發展與正常兒童相似,只是在開始時發展速度較慢(Simser,1993)。 強調聽覺的運用 聽損兒童必須學習用聽覺接收訊息,而非使用視覺。有時候,為了達到真正刺激聽覺的效果,老師會運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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