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目錄 編輯

主題:自然法 & 歷史法學派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自然法之思想源遠流長,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主張,下列敘述何者不屬於自然法的思想? (A)神、自然、理性都是自然法的法源  ~「屬於」自然法的思想。 (B)法是本於人類理性而產生,無待於國家之制定 ~「屬於」自然法的思想。 (C)法有其個別性,隨各民族之文化而生變異,並非一成不變的規範 ~「不屬於」自然法的思想。→ [ 應是屬於「歷史法學派」的思想。] (D)法具有不因時地而變異的普遍妥當性  ~「屬於」自然法的思想。 ~解析 : 「歷史法學派」: 一、「歷史法學派」認為,法律既不是自然存在的,也不是人為的,而是逐漸生長的,以德國薩維尼 ( Savigny ) 為代表,此派注重「民族法律」之「歷史」,認為法律是民族精神的表現,也是民族的法律確信,而不是立法者制成再授與人民使用。 二、薩維尼 ( Savigny )認為理性主義的立法觀點,即希望通過人類的普遍理性制定出對人類普遍適用的觀點,完全是荒誕無稽的幻想;自古以來,法律就像語言、風俗、政制一樣,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識,是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機聯繫,它隨著民族的成長而成長、隨著民族的壯大而壯大,當這一民族喪失其個性時,這個民族的法也就趨於消逝。法學家固然有獨特的知識,但這僅是法的技術成分,而法主要是民族精神的體現,是民族意識、即共同體的一個部分,它是法的政治成分,總之,法是有其個別性的,隨著各民族之文化而生變異,並非是一成不變的規範。 [ 參考資料 : 參中國大百科全書,智慧藏 ]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關鍵字:普遍理性歷史法學派薩維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