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認知發展理論
期別 年齡 基模功能特徵 感覺動作期 0~2歲 1. 憑感覺與動作以發揮其基模效果。 2. 由本能性的反射動作到目的性的活動。 3. 對物體認識具有「物體恆存性」的概念。 4. 憑事後記憶來模仿的能力—延宕記憶。 前運思期 2~7歲 1. 知覺集中傾向:只憑知覺所及,集中注意事物的單一向度。 2. 不可逆性:不能反向思考關於數學運算或屬於因果關係的問題。 3. 自我中心主義:只從自己的角度,不會考慮別人的不同看法—三山實驗。 4. 能使用語言表達概念、能使用符號代表實物、能思維但不合邏輯。 具體運思期 7~11歲 1. 能根據具體經驗思維以解決問題。 2. 能理解可逆性的道理。 3. 能理解守恆的道理。 4. 去集中化—不再只憑知覺所見的片面事實去判斷。 5. 分類思維中的「類包含」能力。 形式運思期 11歲以上 1. 能做抽象思維。(命題推理) 2. 能按假設驗證的科學法解決問題。(假設演繹推理) 3. 能按形式邏輯的法則思維問題。(組合推理)
關鍵字:
具體運思期、
前運思期、
形式運思期、
感覺動作期、
三山實驗、
不可逆性、
去集中化、
可逆性、
延宕記憶、
物體恆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