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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研修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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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研修重點 1.分段能力指標內涵其下層只有一條細目並相同者,刪除細目。 2.代表能力指標項目序號的英文字母(A-F)改為數字(1-6)。 3.全文代表副詞的「地」改為「的」。 4.文字或內容的調整。 5.為符合國小實際教學情況,落實能力指標的操作,及本國語文各學習領域學習階段應劃分一致,故學習階段由三階段第三碼(十大基本能力序號)。 ※說明:依據課程綱要研究發展小組委員建議辦理,因能力指標不一定只對應一條課程目標,又課程綱要內容已有分段能力指標與十大基本能力之關係對應表,故此代碼宜刪除。 7.將「文章表述方式」。 8.重視文類(詩歌、散文、小說、戲劇等)。 9.實施要點: 文言文與語體文比例之調整。 第七學年10%~20%、第八學年20%~30%、第九學年25%~35%。) b.學習評量:」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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