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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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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課程即學科或教材 課程是科目、幾個科目、所有科目及各科目中的教材。在此傳統的定義下,課程的範圍是指學習領域的知識結構、知識內容或學科教材綱要,而教師在課堂的科目單元主題與內容綱要被視為課程的同義詞。 其功能在訓練學生的心理官能、心靈或合乎二者的要求,視學科知識是主要的學習內容,就學科的教育目的而言,學校教育的目的在教導學生追求學科知識真理與智慧,並傳承及捍衛鞏固學科知識。此類的課程有助於將學習領域或科目之間做清楚的劃分,教育當局在規劃、監督與管理課程方面,有一致的標準或規範,規劃學生的學習內容較有系統與具體,也較合乎知識結構。 二、課程即經驗 強調以學生經驗為中心,課程是學生在學校情境交互作用下,所獲得的一切學習經驗。注重學生的學習過程,強調學生在學過程中認知、情意和技能的發展,重視學習活動對學生的教育意義。 其功能讓課程成為多元的學習經驗,有利於學習者的均衡發展。 其限制則因定義模糊,讓課程本身的定義混淆不清,低估課程與社會之間的互動關係,無法明確區分正式的課程與非正式的課程,對於學生的學習成果難以界定客觀評鑑的指標,在真實的學習環境中是否真能完全符合學習經驗,有待商榷。 三、課程即目標 課程是一連串預定的且有組織的目標。此觀點的課程,重視課程目標的引導作用。並依據目標在課程的組織、安排與評鑑三個向度方面,妥善規劃課程。 其功能具有引導教育方向,達成預定的教育政策與教育理想;並可透過課程目標,精確預測、控制各種課程設計的現象。因此,課程即目標的觀點,具有統一教育目標容易引導課程評鑑的優點。 其限制在忽略人類複雜行為與社會的交互作用、教師在課程發展的主動角色、學習者的個別學習經驗等。 四、課程即計畫 重視計畫的內容和計畫的程序,其中包括目標、內容、活動和評鑑等因素。包括政府規劃的正式課程、學校校務計畫、教師的教學計劃與學生的學習計畫。換言之,課程計畫就是課程規劃人員根據社會文化價值、學科知識及學生興趣,對課程目標、內容、方法、活動與評鑑等因素作一系列選擇、組織與安排之規劃。 其功能在透過計畫界定課程的意義及其內涵,規劃優良的學習內容與方法,達成預期的學習成果。 其限制在偏向社會行為主義,可能忽略課程的合理性與意識形態的正當性;而課程專家單方面的課程規劃,忽略教師實際教學的複雜過程;容易形成教育監督管理與控制的手段,忽略師生與課程互動的歷程,不易探討學校教師的『知覺課程』與教室內的『運作課程』。 五、課程即研究假設 課程是教師在教室情境中加以實際可考驗的教學歷程的『研究假設』。依此觀點,課程應是在教師的教育專業觀點下,一套教學內容與教學方法的建議說明,以說明在何種邏輯前提下具有教育的價值,在何種條件下,此套課程式可以在教室實際進行教學。 課程即研究假設的課程觀點,重視批判教學方法,鼓勵學習者質疑、探究、討論的學習方式;認為教學過程中視互為主體的平等關係與學習歷程,在這樣的歷程中,一方面可以提升學生的教學效能與學生的學習品質,同時亦強調教師課程設計教育專業能力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其限制則容易給人飄忽不定、虛無飄渺、缺乏安全保障的感覺,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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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課程定義學科目標研究假設經驗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