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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本位評量實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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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8. 有關課程本位評量工具的發展,以下步驟正確排列的順序為何? 甲、確定行為目標 乙、發展測驗題目 丙、決定表現的標準 丁、確定要評量的能力 戊、施測和解釋課程本位評量工具測驗結果 (A) 甲乙丙丁戊 (B) 丁甲丙乙戊 (C) 丁甲乙丙戊 (D) 甲丁乙丙戊   標準參照課程本位評量工具的發展實例(一)   步驟一:確定要測量的能力 例如:選擇了數學領域課程,進而以學生使用的數學版本(如部編版)進行課程分析,決定它包含哪些特定的能力領域(如:加法、減法等),分析課程後即能發展出涵蓋所有能力領域、能力順序的圖表。   步驟二:確定行為目標 分解的能力成為目標 例如:一位數加一位數(不進位)、一位數加一位數(進位)....;0-10的減法、11-20的減法...   步驟三:發展測驗題目 例如:3+4、7+4...;9-7、16-8...   步驟四:決定表現的標準 例如:學生在每個行為目標(如:加法/減法)中的六個題目中要正確答對五題才算達到精熟   步驟五:施測和解釋課程本位評量工具測驗結果 例如:連續幾天對學生進行施測,測驗結果可以表示學生在單一或多重位數的加減法是否有問題,以利做出教育性決定(如:可將有類似問題的學生集中在一起進行補教教學) 參考 《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與評量 第四版》 張世彗 藍瑋琛 P.206~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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