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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課程選擇的十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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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選擇的十項原則:   (一)練習原則。其意指為達成課程目標,學生必須獲得學習經驗,以便有機會去練習該課程目標的具體學習行為。也就是說,唯有提供學生練習某一行為的機會,該行為的學習才有可能產生。此一課程的選擇原則採自於行為心理學派。桑代克的刺激反應學習論與巴夫洛夫的制約學習論,有助於課程設計人員及教師,安排學生針對明顯的刺激作出自動且固定反應的學習經驗,這是一種必要且重要的學習類型。   (二)效果原則。其意指為所提供的學習經驗,必須使學生由於實踐該目標的學習行為,而獲得滿足感與成就感。此也可由桑代克的刺激反應學習論與巴夫洛夫的制約學習論來解釋,課程人員要能確信所設計出來的學習內容與教學單元符合教育目標所蘊含的行為,並且學生能從學習中獲得滿足,否則學習的情形將無法持續。   (三)能力原則。其意指為學習經驗所涉入的反應要合乎學生的能力範圍。而且以學生此時此地的興趣、需要、能力,或意圖、性向與發展,提供學習環境,協助學生從事各項學習活動,促使其潛能獲得發展。也就是說課程的選擇必須自學生的起點行為出發。   (四)彈性原則。其意指為許多特定的經驗可以達到同一目標,特別是學校課程應該幫助所有學生學習,儘管同一班級的外在條件相同,但班上的學生可能會有不同的學習經驗,因此,教師的主要職責是應安排多面向的各種情境,以引導學生可欲的學習經驗。這就是所謂課程選擇的變通多元性。   (五)經濟原則。其意指為同一學習經驗通常可以產生不同的結果,有好有壞,因此課程設計人員在進行課程選擇時,必須考慮到可能的附學習或潛在課程的影響,達成範圍寬廣的多個課程目標,以合乎經濟性,使同一個學習經驗可以達成多個課程目標。   (六)動機原則。此為杜威的論點,是課程選擇的設計過程當中相當重要的原則,其意指為學生主動參與學習的推動驅力。學生不滿意於目前的反應方式,因此被激發嘗試新方法,此原則有被稱為學習的刺激原則。這個通則對於傳統的教育觀念有很大的挑戰。   (七)適當原則。其意指為選擇學習經驗應該考慮到學習經驗的材料適切性、方法的適切性、時間的適切性與情境的適切性等,並要給予學生充分且適當的工作材料。 (八)應用原則。其意指為學習者應該有許多連續性的練習機會,但是一再地重複練習是不適當的,而且也會很快的失效。在很少使用的情形下,技巧就會很快的失去效能。因此,課程選擇應該同時包括起初的學習與後來的運用。   (九)指導原則。其意指為學習者嘗試學習新行為時,應該受到某種指導,有五種相關的方法,一為由教師示範所欲提供學習的觀察模式的教師示範;二為引導學生學習包括協助學生集中注意於整體情境中的重要層面的掌握學習的關鍵因素;三為利用學校刊物的價值觀與目的來影響指導學生;四為利用同儕團體的影響力來增加教師的教學效果;五為模仿認同為學生的一種主要學習的來源,若能找出他模仿認同的對象,對於他的指導就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十)繼續原則。其意指為教師不在時,學生要能繼續學習。學生必須具備判斷自己行為優劣的方法,若缺乏這些判斷的方法,則教師所訂的規準是無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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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課程選擇原則課程選擇規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