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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薇-心理學(含概要) 包括諮商與輔導

主題:輔導教師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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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新法規了 國小部分: (一)專任輔導教師:學校班級數二十四班以上者,置一人。 (二)兼任輔導教師,由教師依下列規定兼任: 1.學校班級數二十三班以下者,至少置二人。 2.學校班級數二十四班至四十八班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一人外,至少 置兼任者一人。 3.學校班級數四十九班至七十二班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一人外,至少 置兼任者二人;七十三班至九十六班及九十七班以上者之兼任輔導 教師人數,以此類推增置。 國中部分: (一)專任輔導教師:學校班級數二十班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一班以上者, 置二人。 (二)兼任輔導教師,由教師依下列規定兼任: 1.學校班級數十班以下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一人外,置兼任者一人。 2.學校班級數十一班至二十班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一人外,置兼任者 二人。 3.學校班級數二十一班至三十五班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二人外,置兼 任者一人。 4.學校班級數三十六班至五十班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二人外,置兼任 者二人;五十一班至六十五班及六十六班以上者之兼任輔導教師人 數,以此類推增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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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二十四班兒童發展與輔導法規兼任輔導教師國民教育法法規專任輔導教師性別工作平等法 法規教檢 法規法規輔導原理法規輔導教師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