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4/1起,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主題:重貼現率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標籤理論源自於芝加哥學派的象徵互動理論,主要代表人物為李默特與貝克等人,本理論強調社會群體之反應對於個人人格、心態行為之影響。 (一)標籤理論之犯罪定義 1.如前述,本理論運用互動論來定義犯罪,只是並不承認有「本質上犯罪」之行為存在,學者艾力克森認為:「偏差行為並非某種行為的本質,而是直接或間接觀察者加諸於該行為者」,進一步地說明,偏差行為之所以「偏差」,完全取諸於他人的負面反應,而與行為之本質無關。 2.另外,貝克認為偏差行為並非一個人行為的本質,而是他人很成功地將規範和懲罰引用至「違法者」的結果。偏差行為者是標籤很成功地被引用之人;而偏差行為則是被標籤為偏差行為者之行為。 (二)標籤理論中差別執法之概念 標籤理論學者認為法律不僅是被差別制訂,更是被差別地執行。換言之,因為法律有利於強勢團體,而不利於弱勢團體,使得弱勢團體較易被標籤為犯罪或偏差行為者。 (三)標籤效應,依標籤理論,一個人受到標籤後主要有兩個效應,一個是烙記的產生,另一個則是自我預言的實現: 1.烙記:公共的譴責在標籤過程中是重要的角色。例如,犯罪者在公開的審判程序中被定罪而判刑,目的就是要將犯罪人的烙記加在上面,並公開的向社會宣佈犯罪人將自社會中被隔離。從此,他可能無法享有常人所有的利益。學者將此過程稱之為「身份貶低儀式」,而儀式後的烙記則為個人的主要身分。該身分將會變成他的一個特徵,而且幾乎無法改變,無論他如何努力,他將..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關鍵字:偏差行為者標籤效應烙記的產生自我預言的實現象徵互動理論重貼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