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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高職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修訂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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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修訂理念: 一、教育部目前所建立不同類型後期中等教育之共同學習目標,內容未言及特殊教育學生部分 (一)2005年發佈「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綱要」。該課程綱要以培養所有就讀後期中等教育學生之基本學力,與換軌學習的需求為核心,並銜接九年一貫課程的架構與內涵,將學習內容分為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藝術、生活及體育等七大學習領域,並規定至少修習48學分。 (二)「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綱要」相關規定納入2008年公布之「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一般必修科目中。 二、之前公告特殊教育相關類別高職課程綱要已不符現況需要,且訂定時間多和九年一貫課綱重疊或更早 三、因應融合教育需與普通教育接軌之需求,以普通教育課程做為特殊需求學生設計課程之首要考量 2008年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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