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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100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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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學年度起,家戶年所得在114 萬(含)元以下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一、二、三年級學生全面實施。   全面實施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費方案 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費方案,自9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開始實施並逐年擴大辦理,原則如下: (一)實施對象及資格: 1.99 學年度,家戶年所得在60 萬(含)元以下之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一、二、三年級學生全面實施。 2.100 學年度起,家戶年所得在114 萬(含)元以下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一、二、三年級學生全面實施。 (二)實施方式: 符合上列資格之對象,其學費按公立高中職標準收費,差額由政府補助。 (三)補助額度: 以公私立學校學費差距平均每生每學期約1 萬7,000 元整為基準,扣除該方案實施前已補助學費之差距,每生每學期擬再增加補助金額。依前揭原則推估,本市自100 年度起除現行編列私立高中職學生學雜費補助每生每學期新臺幣6,000 元外,每生每學期差額11,000 元部分,依「教育部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本市需自編列50%(每生每學期5,500 元整。   http://www.edunet.taipei.gov.tw/ct.asp?xItem=1194363&ctNode=43763&mp=10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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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114 萬114 萬(含)元高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