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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BOT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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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試題:22 「BOT」是政府與民間合作經營的模式之一,其中的B所指為何? (A)最佳(Best) (B)興建(Build) (C)官僚(Bureaucracy) (D)商業(Business)     何謂BOT?     所謂BOT即以興建(Build)、營運(Operate)、移轉(Transfer)方式,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工程,係指政府規劃之公共工程計畫,經一定特許程序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及營運其中一部份或全部,並由民間機構於一定期限內經營服務,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民間機構應將當時所有全部營運資產,依原許可條件有償或無償概括移轉與主管機關。   BOT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國際上出現的一種新的項目融資模式,其含義是“建設─運營─移交”,政府通過出讓建設項目一定期限的經營權、收益權,來吸收民間資本投資建設,而項目的投資者在規定的經營期限結束後,將該項目的產權和經營權無償地移交給當地政府。   80年代以來,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口的激增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人們對交通、能源、環保、通信等基礎設施的需求猛增。然而,世界各國政府因財力有限,一時難以增加資金用在基礎設施建設,故BOT方式應運而生。土耳其是第一個將BOT方式用於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國家,1984 年由土耳其總理Turgut Ozal 提出,計畫將某些公共建設民營化,以解決政府資金的不足。   http://zh.civicmedia.wikia.com/wiki/%E4%BD%95%E8%AC%82BOT%3F BOT模式 : 最足以表現「公共管理」中「三P」之「行動原則」者,當屬「BOT模式」。茲將政大孫本初教授有關「BOT」之觀點,敘述如下 : 一、 BOT之意涵 : 所謂「BOT模式」( Build-Operate-Transfer ,簡稱BOT ) 就是由「民間」籌措資金進行「建設」( Build ) ,在「政府」特許年限內由「特許公司」獲得「經營權」,以「回收投資成本」並獲取「合理的利潤」( Operate ) ,特許年限期滿後再將所建設的資產交還「政府」回收經營 (Transfer ) ,而未具完全自償者,則可由「政府」補貼或投資建設所需之部分經費。 二、BOT模式之主要特性 (特色 ) : 「BOT模式」之「特性」有 : (一) 「BOT」的「財務負擔」及「風險」由「政府」轉移給「民間投資者」承擔。 (二)「BOT」計畫將「政府」所需的「投資金額」降至「最低」,能緩和「政府」的「財政負擔」,「政府」可將「有限的財政資源」分配到「其他更需要的建設」上。 (三)「BOT」的「財力來源」為「民間投資者」。 (四)「BOT」計畫「民間投資」的「誘因」為 → 「利潤」+ 「商機」。 中華民國 [編輯] 台灣高速鐵路 總投資金額高達數千億新臺幣,投資者為東元電機、大陸工程等公司組成的台灣高鐵公司,並且由十數家銀行組成銀行團聯合融資,特許興建經營期間合併計算為35年(特許期由1998年起計35年,2033年交還予政府。),本案的工程時間歷時8年,於2006年12月24日完工,是中華民國史上最重大的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案,也是世界知名BOT案。由於金額過於龐大,資金回收期長,台灣高鐵公司請求政府協助,政府以財團法人的名義間接注資,而招致違反BOT精神的爭議,也違背當初投標時「政府零出資」的承諾(為當初打敗另一家投標廠商的關鍵原因)。 高雄捷運 投資者為中國鋼鐵公司等企業組成的高雄捷運公司,特許期由2001年起計36年,2036年交還政府。 台灣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 投資者為遠東集團、東元電機等公司組成的遠通電收。 台北轉運站 又稱「交九轉運站」,由日勝生活科技投資,為百貨商場、旅館、住宅及長途客運站所結合的大樓,特許期由2004年起計50年,於2054年交還政府。 台北101 由台北市政府與民間企業共同開發的BOT案,在1997年由14家民間企業共同組成的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地上開發權,而開始進行規劃建造,特許營運期到2067年,無償還給台北市政府[1],營運期間內,每年需付給台北市政府7億元的土地租金[2]。 市府轉運站 由統一集團投資,為日本的阪急百貨在台灣第二個據點,大樓由統一阪急百貨與長途客運站所組成。 台北大巨蛋 台北雙子星 BOT:民間籌措資金進行建設,在政府特許年限內,由特許公司獲得經營權,以回收成成本獲取合理利潤,年限期滿再將所建設資產交還政府回收經營,未具完全自償者,則可由政府補貼或投資建設所需之部分經費。 ex 中國沙角火力發電廠、香港東區過港隧道、馬來西亞南北高速公路   BOT特質 花費時間冗長、涉及特許權之協商,不確定因素很高(BOT計畫所涉層面甚廣,需要大量不同領域人才,政府公務員在此方面經驗不足,可能導致規劃計畫不完善及未來無法順利執行。 1.財政負擔及風險由政府轉移至民間 2.將政府所需投資金額降至最低,緩和財政負擔 3.民間籌措資金 4.民間投資誘因:利潤+商機 101--> 以宏國建設等民間企業發起的台北金融大樓公司,於1997年7月從台北市政府取得此公有土地的開發權(土地所有權仍歸政府),成為整個大樓的籌建與經營單位。   圓山大飯店--> 位置原為日治時期的台灣神宮所在,中華民國政府於二戰後光復台灣時,拆除當時已經遭毀壞的台灣神宮,並原地改建為台灣大飯店;1952年,改由蔣宋美齡等政要為首組成的「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簡稱「敦睦聯誼會」;精省前稱為「台灣省敦睦聯誼會」)接手經營,並改為圓山大飯店現名   台灣高鐵--> 全長345公里,總工程經費用達1741億新台幣, 採BOT(Build-Operate-Transfer)方式興建。 由民間興建、營運35年後轉移給政府,是創下全世界單項金額最高的BOT案。   竹科--> 1976年5月科學工業園區第一次籌備會議,財經會報決定設置科學園區。9月蔣經國院長在第1491次院會中指示經濟部、教育部、國科會協力籌設科學工業園區。1977年3月行政院成立科學工業園區籌建執行小組,確定園區之新竹位址。1978年蔣經國就任第六屆總統,孫運璿擔任行政院院長。1月科學工業園區第一期土地210公頃由新竹縣政府公告徵收。同月行政院特令國科會主辦園區業務,12月科學工業園區破土動工。1979年3月科學工業園區籌備處正式成立,7月總統公佈「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1980年6.19總統公佈「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條例」。9月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正式成立。12月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正式開幕, 蔣總統經國先生主持。 不採BOT/台中捷運 估年虧9億   台中捷運下月動工,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昨天表示,全世界先進國家興建高鐵、大眾運輸系統都由政府主導,未委託民間做,以免發生財政赤字,臨時要政府接管,台中捷運規畫之初即不考慮BOT。 台中捷運共規畫綠、橘、藍與紅線,綠線下月動工,委託台北市捷運團隊規畫、設計,自負盈虧。 台中市交通處長溫代欣說,五百多億工程費中央負擔百分之七十八,台中縣、市負擔百分之廿二。綠線通車後,預估每日載客量八點九萬人次,但屆時即使天天滿載,恐也無法由票務彌平。 蕭家旗指出,當初決定興建台中捷運,就估計自償力約百分之廿,投資一百元只能回收廿元;市府不僅沒有蓋捷運賺錢的想法,甚至有賠錢的心理準備,「一切只是為了改善大眾運輸,提升都市建設,帶動經濟繁榮。」 蕭家旗表示,捷運的每一車次都是用民眾納稅錢興建,一旦每人都不再開車,願意利用捷運,就達到節能減碳目的。未來營運後,台中市政府預估最壞情怳是一年虧損九億元,期待像營運公車般,能獲得中央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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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BOT台中捷運BOT不採BOT交還政府回收經營利潤+商機台灣高鐵回收成成本獲取合理利潤將政府所需投資金額降至最低,緩和財政負擔年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