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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Flanders教師教學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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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解!   陳疑懸 國二上 (2011/06/05 20:19):讚1人讚! Flanders將教師的教學風格分為二類:   (1)直接的教學風格:   1.接納學生的情感:以一種不具威脅性的方式,接納及澄清學生的態度或情感語氣。學生的情感可能是正向的,也可能是負向的。這一類也包括預測或回想學生的情感。   2.稱讚或鼓勵:稱讚或鼓勵學生的動作或行為。這一類也包括紓解緊張但不傷人的笑話;點頭、或說「嗯」、或說「繼續下去(Go on)」等。   3.接受或利用學生的想法:澄清、擴大或發展學生所提出的意見或想法。這一類包括教師延伸學生的意見或想法,但是當老師呈現較多自己的意見或想法時,則屬於第五類。   9.學生話語—學生主動:學生主動開啟對話。表達自己的想法;引起新的話題;自由地闡述自己的見解和思路,像是提出具思考性的問題;超越既有的架構。   (2)間接的教學風格:   5.演講:就內容或步驟提供事實或見解;表達教師自己的觀念,提出教師自己的解釋,或者引述某位權威者(而非學生)的看法。   6.指示:指示、指令或命令,此類行為具有期望學生服從的功能。   7.批評學生或維護權威:陳述的語句內容為企圖改變學生的行為,從不可接受的型態轉變為可接受的型態;責罵學生;說明教師為何採取這種作為;極端地自我參照。 8.學生話語—教師驅動:學生為了回應教師所講的話。教師指定學生答問,或是引發學生說話,或是建構對話情境。學生自由表達自己的想法是受到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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