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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Martin Heideg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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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1889年9月26日-1976年5月26日),德國哲學家,在現象學、存在主義、解構主義、詮釋學、後現代主義、政治理論、心理學及神學有舉足輕重的影響。 海德格爾指出西方哲學自從柏拉圖便誤解存在的意思,去研究個別存在的問題而不去研究存在本身的問題。換句話說,海德格爾相信所有對存在的探討焦點放在個別存在物/實體及其性質。對於海德格爾來說,一個對存在更可信的分析是查探已經了解的存在物的基礎或者促成存在物如實體展現的背後基礎。[1]但是自從哲學家都忽略了這個更基本理論前期的存在,並且以此推導其他理論,錯把那些理論在各處應用,終於混淆我們對存在及人類存在的理解。為免這些深層誤解,海德格爾相信哲學的探求應該新方式來進行,重踏哲學歷史足跡,一步一步出發。 1927年發表的《存在與時間》(Sein und Zeit)是海德格爾最具影響力的著作。這本劃世紀的著作是他最著名的哲學著作,令他獲得弗萊堡大學的教授一職。此書只是海德格爾計劃中的上半部,但後來放棄寫作下半部,並成為定本。在這本書中,他透過確定存在(existence)相對於存有(Sein/being/esse)的優先性,進而探詢人類生存的本質及境況。雖然他拒絕承認自已為存在主義者,但是《存在與時間》卻被視為存在主義之肇始。 海德格《存有與時間》中所提出的「存在理論」(doctrine of existentials)根本上是從「生命範疇」(category of life)脫胎而出的,只是他認為傳統上範疇一般係用於自然現象,為了給生命現象之論述開拓新理境,而提出「存在性徵」(existentiale)一詞以取代生命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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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存在理論HeideggerMartin Heidegger《存在與時間》存在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