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judge
所謂「政策鐵三角」,不包括下列何項? (A)行政官僚人員 (B)司法人員 (C)立法人員-委員會之委員 (D)特殊利益團體代表 ANS : (B) ~解析 : 「鐵三角理論」( Theory of Iron Triangle ) : 一、「鐵三角理論」此理論為「政治學者」羅威 ( Lowi ) 所提出。 二、「鐵三角理論」在說明「公共政策」為「行政機關」、「國會委員會」與「利益團體」所把持,成為「緊密相連共生」的「鐵三角」。 三、「鐵三角理論」的「特點」在於 : (一)「公共政策」運作過程中,「經濟性」的「特權團體」,足以「串連國會議員」,從而「掌控政府機關」,而「政府機關不可能保持中立」,必然會受制於「利益團體」與「國會議員」的「影響」。 (二) 在「美國」的「政治運作上」,有一種「奇特」的「現象」,那就是「行政組織」有時會成為「利益團體」的「利益守護神」,變成為「俘虜性組織」( Capture Organization )。 ※→ 其中以「美國」的「軍事 - 工業複合體」最為人所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