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目錄 編輯

徐喬-經濟學

主題:外國人禁止入國期間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 二、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禁止入國期間如下: (一)護照拒不繳驗者,禁止入國三年。 (二)持用不法取得、偽造、變造之護照或簽證者,禁止入國十年。 (三)冒用護照或持用冒領之護照者,禁止入國十年。 (四)申請來我國之目的作虛偽之陳述或隱瞞重要事實者,禁止入國一年至三年。 (五)攜帶違禁物者,禁止入國五年。 (六)患有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安寧之傳染病或其他疾病者,禁止入國至痊癒之日。 (七)患有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安寧之精神疾病者,禁止入國一年。 (八)未經查驗入國、未經許可臨時入國,而經驅逐出國者,禁止入國十年。 (九)從事與申請停留、居留目的不符之活動,而經驅逐出國者,禁止入國三年至五年。 (十)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行為者,禁止入國三年至五年。前項禁止入國期間,自外國人被拒絕入國或出國之翌日起算。但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情形發生於國外者,自權責機關通知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以下簡稱入出國及移民署)時起算。   三、外國人在我國或外國有犯罪紀錄者,其禁止入國期間如下: (一)在我國因觸犯刑事法律經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自出國之翌日起禁止入國十年。 (二)在國外有犯罪紀錄者,自判處刑罰之日起禁止入國五年,其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另加所判處之期間。    四、外國人曾經逾期停留、居留或非法工作,其禁止入國期間如下: (一)逾期停留、居留未滿一年者,禁止入國一年;逾期一年以上者,以其逾期之期間為禁止入國期間,禁止入國期間最長為三年。 (二)非法工作者,禁止入國三年。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關鍵字:一年至三年三年不法取得、偽造、變造之護照或簽證傳染病或其他疾病冒用冒領之護照十年目的作虛偽之陳述或隱瞞重要事實禁止入國禁止入國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