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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學校推動品德教育原則:民主過程、多元參與、統整融合、創新品質、分享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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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品德本位的校園文化: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教育部,民95)明示學校推動品德教育原則,為順應社會變遷與教改趨勢,兼顧地方及學校特色,茲以下列五項原則實施: 1. 民主過程:品德核心價值與行為準則(例如:尊重與負責)之產生,宜考量學校/社區/之不同性質與特點,強調社群營造之自主動力,並藉由群體內核心價值之凝聚與形成歷程,體驗暨展現當代公民社會之精神。 2. 多元參與:品德教育之推動,強調設立多元參與及理性論辯管道,廣邀學者專家、校長、行政團隊、教師、學生、家長與社區,以及地方教育行政機關、民間組織、媒體等之共同發聲及對話機會,且使每個參與者皆成為品德教育之實踐主體,學校、家庭與社會形成多元教育伙伴關係,並齊力發揮言教、身教與境教之功效。 3. 統整融合:品德教育之執行與推動,可在學校既有基礎與特色之上,融合學校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以及校園文化或校風之中,並可結合政府各機關及民間團體資源以共同參與。此外,亦可融入現行教育政策、課程教學或相關活動之推動,結合現有青少年輔導、親職教育、媒體素養教育、社會或終身教育等政策的推動,以強化家庭與社會品德教育之功能。 4. 創新品質:品德教育之推動並非復古與教條,亦非否定文化傳統與既有貢獻,目的在於面臨新世紀諸多挑戰與多元價值之際,以創新品質原則,選擇、轉化與重整當代之品德觀,並以新思維、新觀念、新行動,共同推動,以達精緻、深耕、成效、永續之目標。 5. 分享激勵:品德教育之推動乃以激發意願與鼓勵分享為主,輔導並獎勵學校結合社區發展其特色,成為推動品德教育之合作伙伴,並進而引導親職與社會教育之正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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