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主題:時效消滅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下列有關消滅時效完成的敘述,何者正確? (A)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拋棄時效之利益~正確。 → [ 「債務人」得拋棄「時效之利益」是指「債務人」得拋棄「抗辯權」。 ] (C)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其承認或擔保無效 ~錯誤。 → [ 意即 :「請求權」縱然已經 「時效消滅」, 但「債務人」若以 「契約承認該債務」或 「提出擔保」者,其「承認」或「擔保」還是「有效」喔 ! ~~ 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 ,請求返還。] ~解析 : 民法第144條 ( 時效完成之效力 )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 ,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 (B)以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擔保之請求權,經時效消滅者,抵押物、質物或留置物之所有人得拒絕債權人之取償~錯誤。 ~解析 : 民法第145條 ( 附擔保物權之請求權時效完成之效力 ) 以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擔保之請求權,雖經時效消滅,債權人仍得就其抵押物、質物或留置物取償。 前項規定,於利息及其他定期給付之各期給付請求權,經時效消滅者,不適用之。 → [ Q.為什麼「債權人仍得就其抵押物、質物或留置物取償」呢 ? ANS : 因為是 「物保」 = 「附擔保物權」,所以有 「優先受償性」、 「絕對對抗性」,所以不受「時效消滅」影響。] (D)主權利因時效消滅者,從權利不因此而受影響~錯誤。 ~解析 : 民法第146條  ( 主權利時效完成效力所及範圍 ) 主權利因時效消滅者,其效力及於從權利。但法律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關鍵字:抗辯權附擔保物權主權利優先受償性承認擔保時效之利益時效完成消滅時效消滅時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