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應繼分及特留分
1、甲之應繼遺產 現金350萬+50萬+100萬-50萬債務=450萬元 2、繼承人之特留分 丙丁戊三人各人特留分:450萬X 1/3 X 1/2=75萬元 丙已受特種贈與50萬元,故可再得25萬元遺產 丁已受特種贈與100萬元,故無法再受遺產之分配 戊得75萬元之遺產分配 3、乙實際受遺贈 350萬元-25萬-75萬-50萬元債務=200萬元 資料來源: http://pollyhuang2011.pixnet.net/blog/post/93195284-%E5%93%87%EF%BC%81%E6%82%A8%E3%80%8C%E9%9D%9E%E8%A9%A6%E4%B8%8D%E5%8F%AF%E3%80%8D%E5%A5%BD%E6%9B%B8%EF%BC%8C2012%E5%B9%B4%E5%8F%B8%E6%B3%95%E8%80%83%E8%A9%A6%E5%91%BD
關鍵字:
應繼分、
特留分、
繼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