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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功能性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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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評量是一種蒐集訊息的過程,它可以讓行為支持達到最大的有效性和效率;最初是為了了解溝通障礙者的目的而設計,現在則適合每一位有挑戰性的學生。在2004 年美國身心障礙者教育修正法案(IDEA)提出在提供學生輔導前應先實施功能評量。 功能評量是一個尊重個體的過程,藉由蒐集導致問題行為產生之資訊的過程,以系統且客觀的分析行為和環境等因素之間的關係,找出行為背後的目的,進一步發展其他行為來取代其問題行為。 O’Neill 等人提出實施功能性評量的理由有二: 一為建立有效的行為支持,問題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及原因是相當具有價值線索,若未實施功能評量找出上述資訊,那麼新發展的行為介入策略不但可能未見成效,甚至導致行為的惡化。 第二個理由則是近年來美國已制定法律,明定處理個體問題行為前,都必須先實施的評量。其基本假定為每一種行為都有其存在的價值,有其溝通的目的,即使是不當的方式表示,輔導人員都應該重視並了解其行為的溝通意向。 功能性評量注重兩個方向: 1.問題行為的出現與環境有關,因此需要分析影響行為的前因、後果以及情境事件。 2.由於重視環境因素,因此在提供介入方法時,重點不再是控制當事人,而是重新安排環境,並讓當事人以新技能取代問題行為展現出來。不同與以往的行為處理模式,功能評量不將重點放在消除不當行為,而是強調找出問題行為背後的原因、情境及後果之間的關連性,以及以新技能取代問題行為,呈現更加正向與積極的教育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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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功能性評量環境行為背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