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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共和國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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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共和國 1. 國體:共和國,但有一個虛位的總統擔任國家元首,過去是由國會選舉產生。自憲法修改後,新加坡於1993年9月首度民選產生總統,任期五年,第一任總統是王鼎昌,第二任總統為那丹(1999年8月上任)。 2. 政治制度:內閣制,內閣政府由總理、副總理和十四名部會以及政務次長組成,向國會負責。內閣總理為行政首長,統領內閣各部會,實際擁有行政權。目前主要政府首長為總理吳作棟、內閣資政李光耀、副總理李顯龍、副總理兼國防部長陳慶炎。 3. 國會:新加坡的國會是一院制,亦為責任內閣制。國會議員(任期五年)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目前擁有81名國會議員。國會議員原來由單一選區產生,但自1984年實施集選區制度後,將全國分為集選區及單一選區。單一選區產生一名議員,集選區則因選區大小不同,而產生四至六名議員。選區劃分時常變動。1997年1月初的國會大選,共選出83席議員,其中74席來自集選區,9席為單選區議員。人民行動黨共獲得81席(得票率65%),反對黨只得到2席。人民行動黨自1959年起,即為國會的多數黨,因此一直執政到現在;反對黨議員僅有幾位而已,無法發生制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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