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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不變期間(提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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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變期間:   §90 依聲請裁定訴訟費用---20日   §164 遲誤不變期間之回復原狀---10日   §240-4 對司法事務官終局處分之異議---10日   §418 不服調解之異議---10日   §419 調解不成立之起訴----10日   §440 第二審上訴期間----20日   §487 抗告期間---10日   §500 提起再審期間---30日   §514 支付命令之異議---20日   §515 撤銷確定證明書債權人起訴---20日   §516 支付命令之異議----20日   §518 支付命令逾期異議之駁回---20日   §552 撤銷除權判決之期間---30日   §611 撤銷監護宣告之期間---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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