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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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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要件錯誤  構成要件錯誤乃指行為人主觀上認識之內容與不法構成要件之客觀構成事實不相符合而言。其又可分為阻卻故意之構成要件錯誤、客體錯誤與因果歷程錯誤。  阻卻故意之構成要件錯誤  阻卻故意之構成要件錯誤乃指行為人因欠缺構成犯罪事實之認識,而足以阻卻故意之構成要件錯誤。此時因欠缺認知要素,故排除故意,但仍須討論有無構成過失犯罪之可能。例如誤他人雨傘為己有而攜回,此將不成立竊盜罪。一般看法認為「故意」屬犯罪之「主觀構成要件」,故於主觀上若無故意,只是行為正好符合「客觀構成要件」,則仍不會成立故意犯罪。  客體錯誤  客體錯誤乃指對於行為客體之錯誤,即行為人主觀上所認識之行為客體與其行為在客觀事實上所侵害之客體不相一致而言。又可分為構成要件等價之客體錯誤及構成要件不等價之客體錯誤。  等價客體錯誤  指行為人主觀上認識之行為客體與其行為在客觀事實上所侵害之行為客體,就構成要件所保護之法益價值而觀,具有構成要件等價之客體錯誤。此等錯誤,並不足以影響故意,而仍成立行為人主觀上本所欲違犯之罪的既遂犯。例如甲誤乙為丙而殺之,則因構成要件所要保護之法益等價,故仍論以故意殺人,而不得阻卻犯罪。  不等價客體錯誤  指行為人主觀上認識之行為客體與其行為在客觀事實上所侵害之行為客體,就構成要件所保護之法益價值而觀,具有構成要件不等價之客體錯誤。例如誤人為獸而殺之,因構成要件不等價,故不能論以殺人罪,而只能以過失致死論罪。  打擊錯誤與客體錯誤  指行為人由於失誤,致其所損傷之行為客體與行為人本所認識而應受損傷之行為客體不相符合。例如甲開槍射殺乙,卻不慎誤中丙,甲所認識而應受損傷之客體本為乙,但所損傷之客體卻為丙。仔細究之,打擊錯誤乃行為實行之失誤,並非主觀認識與客觀事實不相符合之錯誤。此時,依通說見解,行為人對目的客體應成立未遂犯,對失誤客體應成立過失犯,二罪乃屬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犯,故從一重處斷。  因果歷程錯誤  「因果歷程錯誤」是指主觀因果歷程與客觀因果歷程不一致的現象,例如甲將乙自橋上推下,欲溺斃乙,然乙因撞上橋墩而亡;又如甲開槍射立於橋邊之乙,然乙雖未被射中,但卻墜入河中溺斃。依通說見解,使結果發生之因果歷程雖與故意內涵中本所預見之因果歷程有所偏離,但行為對於行為客體所構成之危險並未因之減輕或消失,故此等主觀認識上之因果歷程與客觀事實上之因果歷程不相一致之情形,原則上自不足以排除故意之成立,行為人仍應成立故意犯罪之既遂。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7BtlEQnHpksJ:www.lawtw.com/article.php%3Ftemplate%3Darticle_content%26area%3Dfree_browse%26parent_path%3D,1,188,%26job_id%3D28555%26article_category_id%3D219%26article_id%3D13827+&cd=11&hl=zh-TW&ct=cl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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