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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多元智慧論的理論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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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智慧理論 (Theory of multiple intelligences; MI)這是美國哈佛大學心理學教授哈沃德迦納(Howard Gardner)於1983年所提出來的。他在1983年提出七種智慧,後來在1995年又加了第八項。多元智慧論的理論要點 一、就智慧本身的性質而言 (一)每一種智慧代表著一種不同於其它智慧的獨特思考模式,然而它們卻非獨立運作的,而是同時並存、相互補充、統合運作的。 (二)八種智能可加以歸類成三類: 1.對象有關的(object-related),包括邏輯—數學智慧、空間智慧、肢體-運作智慧、自然觀察智慧,這些能力被個體所處環境的對象所控制與塑造。 2.免於對象的(object-free),包括語文智慧與音樂智慧,它們不受到物理世界的塑造,而是依據語言與音樂系統而決定的; 3.與人有關的(person-related),包括人際與內省智慧。 (三)每一種智慧都包含著數種次類智慧(sub-intelligences),例如音樂智慧包含了演奏、歌唱、寫譜、指揮、批評與鑑賞等次類智慧,所以一個人可能歌唱得不好卻很會作曲,不會演奏卻善於批評與鑑賞。 (四)多元智慧論所包含的八種智慧模式是暫時性的,除上述八項智慧之外,仍可能有其它智慧存在。事實上,原先Gardner只指出了七項智慧,自然觀察智慧則是後來才被檢視出來的,而Gardner也認為「存在智慧」(existential intelligence)具有足夠的資格堪稱為1/2智慧。八種智慧語文智慧(linguistic intelligence):乃指口語及書寫文字的運用能力,它包括了對語言文 字之意義(語意能力)、規則(語法能力),以及聲音、節奏、音調、詩韻(音韻學能力)、不同功能(語言的實用能力)的敏感性。 音樂智慧(musical intelligence):乃指察覺、辨別、改變和表達音樂的能力,它允許人們能對聲音的意義加以創造、溝通與理解,主要包括了對節奏、音調或旋律、音色的敏感性。 邏輯-數學智慧(logical-mathematical in telligence):乃指運用數字和推理的能力,它涉及了對抽象關係的使用與瞭解,其核心成份包括了覺察邏輯或數字之樣式(pattern)的能力,以及進行廣泛的推理,或巧妙地處理抽象分析的能力。 空間智慧(spatial intellignece):乃指對視覺性或空間性的訊息之知覺能力,以及把所知覺到的加以表現出來的能力。其核心成份包括了精確知覺物體或形狀的能力,對知覺到的物體或形狀進行操作或在心中進行空間旋轉的能力,在腦中形成心像以及轉換心像的能力,對圖像藝術所感受的視覺與空間之張力、平衡與組成等關係的敏感性。 肢體-運作智慧(bodily-kinesthetic intelligence):乃指運用身體來表達想法與感覺,以及運用雙手生產或改造事物的能力,其核心成份包括了巧妙地處理(包括粗略與精緻的身體動作)物體的能力,巧妙地使用不同的身體動作來運作或表達的能力,以及自身感受的、觸覺的和由觸覺引起的能力。 人際智慧(interpersonal intelligence):乃指辨識與瞭解他人的感覺、信念與意向的能力,其核心成份包括了注意並區辨他人的心情、性情、動機與意向,並做出適當反應的能力。 內省智慧(intarpersonal intelligence):乃指能對自我進行省察、區辨自我的感覺,並產生適當行動的能力。其核心成份為發展可靠的自我運作模式,以瞭解自已之需求、目標、焦慮與優缺點,並藉以引導自己的行為之能力。 自然觀察智慧(naturalist intelligence):乃指對周遭環境的動物、植物、人工製品,及其它事物進行有效辨識及分類的能力。詳而言之,自然觀察智能不只包括了對動植物的辨識能力,也包括了從引擎聲辨識汽車,在科學實驗室中辨識新奇樣式,以及藝術風格與生活模式的察覺等能力(Gardner,1999,頁116)。 這些智慧是經由參與某種相關活動而被激發出來的,雖然智慧的成長隨著智慧類別的不同而不同,但卻大致遵循一定的軌跡,即年幼時期開始發展,經過不同的顛峰發展階段,到了老年時期發展活力迅速或逐漸的下降。如1.語言智慧從兒童早期即開始發展,直到老年時期仍可持續緩慢發展;2.邏輯、數學智慧在青少年及成長早期達到發展高峰;3.空間思考在兒童時期就已發展成熟,藝術眼光則持續發展到老年期;4.肢體、運作智慧隨著生理發展的日趨成熟而發展;5.音樂智慧的發展關鍵在兒童早期;6.人際及內省智慧的發展取決於幼兒經費。 多元智慧理論的教育涵意 一、教育工作應致力於八種智慧的整體發展        傳統教育獨斷地將焦點放在語文與邏輯─數學能力的培養上,只重視與這兩種能力有關的學科,致使學生在其它領域的智慧難以獲得充份發展。Gardner多元智慧理論指出人們至少具有八種智慧,每種智慧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而且彼此互補、統整運作,僅具有語文與邏輯─數學智慧並不足因應未來生活與工作所面臨的挑戰,因此教育工作應致力於八種智慧的整體發展。 二、教育是高度個別化的工作,必須配合每位學生所具有的獨特智慧組型(個別差異)         不同學生具有不同心智組型,並以不同方法學習、表徵與回憶知識,因此不應以相同方法、相同教材教育所有學生,有效的教師應配合學生的不同需要而使用各種不同方法教學。 三、教育應盡可能鼓勵學生建立自己的學習目標與學習方案(教師是輔助者)         教師應尊重學生對自己認知風格的意識,並給予機會去管理自己的學習,並鼓勵學生負責任地計畫並監控自己的學習工作,幫助學生逐漸瞭解自己的內在潛能與發展潛能的方法。教育應培養學生的內省智慧,而非背動接受學習方案。 四、基於多元智慧理論的教學設計至少應包括三種不同型式的課程 (一)智慧本身作為教學主題:教學目的在開展學生的多元智慧,為多元智慧而教(teaching For multiple intelligences)。 (二)智慧作為獲取知識的方法:每種智能都可以用來學習某一領域的知識,例如使用身體動作來學習英文字彙,使用音樂來教導數學的概念等,這是「藉用多元智慧來教」(teaching With multiple intelligences)。 (三)後設智慧(Meta-intelligences):目的即教導學生認識自己的多元智慧,包括如何評估、如何強化,如何主動使用多元智慧於學習與生活之中,這是關於多元智慧的教學(teaching About multiple intellig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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