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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三層次六階段的發展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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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六階段的發展理論:  道德成規前期:學前幼稚園到小學中低年級。 第一階段:重懲罰與服從(避罰服從取向)。 (A)此期幼兒尚缺乏是非善惡觀念,只為避免懲罰而服從規範。 (B)如幼兒認為故事中海因茲偷藥不對,是因會受到 處罰。 (C)行為好壞係依行為結果來評定,而不考量其動機。 第二階段:重手段與互惠(相對功利取向)。 (A)又稱相對功利取向,或稱個人主義傾向、互惠主義傾向。 (B)此期兒童已不再把規則視為絕對的、固定不變]的,意識到任何問題都是多方面的,惟均以滿足自我為主。 (C)此時兒童的行為均為求得酬賞而服從規範。 (D)9歲以下兒童及犯罪者的道德認知都僅停留在此功利主義時期。   道德成規期:小學中年級以上至青年期。 第三階段:重和諧與順從(好孩子取向)。 (A)此時幼兒為獲取接納與讚賞而遵守規範。 (B)並能表現出善意,符合他人期望,故又稱好孩子取向。 第四階段:重制度與權威(法律與秩序取向)。 (A)為遵守規則,避免觸法犯罪而遵守規範。 (B)個人具有盡責、尊重權威和為道德制度及秩序普遍維護的導向。   道德成規後期:青年期以後。 第五階段:重公約與法理(社會契約取向)。 (A)為維護社區利益,促進社會福祉而遵守規範。 (B)此時兒童認為應以民主方式決定眾人之事,並重視 法令規章制度過程的合理性。 第六階段:重公約與法理(宇宙倫理原則的取向)。 (A)為追求正義公理,避免良心苛責而遵守規範。 (B)此時兒童認為只要是正當之事,均可附諸實踐,並 對人類的生命、平等和尊敬具有至高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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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三層次六階段柯柏格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