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判斷
機關 §6行政機關名稱定名 §4機關組織之法律保留 院 一級機關 下列機關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1.一級機關、二級機關及三級機關 2.獨立機關 部 二級機關 委員會 二級機關 或獨立機關 署、局 三級機關 分署、分局 四級機關 其餘機關之組織以命令定之 單位 §25機關之內部單位定名 §8 一級內部單位 處 1.一級機關2.相當二級機關之獨立機關3.二級機關委員會之業務單位 機關組織以法律制定者,其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以處務規程定之。 機關組織以命令定之者,其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以辦事細則定之。 司 二級機關部之業務單位 組 三級機關業務單位 科 四級機關業務單位 處、室 各級機關輔助單位 二級內部單位 科
關鍵字:
獨立機關、
二級機關、
內部單位、
組織、
處務規程、
行政機關名稱、
辦事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