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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我國托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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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托育   宋朝:「義學」可說是我國古代最早提供托育之地方,托育服務可以說是從這時開始產生,但主要功能以教育為主,沒有包含照顧等等其他的功能,且收托的大多為學齡以上兒童,這時候還沒有正式的體制及法規。   清朝:在1904年頒行「奏定學堂章程」,將「蒙養院」納入在學制中,其又附設「育嬰堂」,專門收托3到7歲的幼兒;同年,我國在湖北武昌設立全國第一所幼稚園。   民國 1913年:國民政府發布「壬子癸丑學制」,把清代的「蒙養院」更改名稱為「蒙養園」。 1915年:「國民學校令」中,已對幼稚園設立情形及招生年限做出明確規定。 1920年:「香山慈幼院」由民間成立,專門收容孤依兒童及訓練保母人才,算是我國最早的專業托育機構。 1922年:教育部實施「新學制」,當中有對「幼稚園」的正名以及規定其"收6歲以下的兒童"。 1929年:國民政府公佈「幼稚園暫行課程標準」。 1932年:頒布「幼稚園課程標準」。 1933年:政府擴大幼稚園功能,加入「嬰幼兒教保園」,訓練不幸婦女成為保母人才。 1934年:增設「家庭總部」,模擬家庭情境來提供生活教育訓練。 1939年:教育部發表「幼稚園規程」,規定我國教育兒童的目標及課程等。 1940年:內政部頒布「私立托兒所監督及獎勵辦法」,在各省均設立模範托兒所,並規定每一工廠或礦場都必須設立托兒所。 1943年:公布「幼稚園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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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說文解字中庸教育專書育嬰堂1904年蒙養院「義學」中國香山慈幼院中國教育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