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稱謂語
稱謂語 鈞。 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對上級機用,「鈞部」、「鈞院」。 直接稱謂時用之 大。 無隸屬關係之較低層機關對高級機關用,如「大部」、「大院」。 書寫「鈞」等時均應空一格示敬。 貴。 有隸屬關係及無隸屬關係之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無隸屬關係之平行機關、或上級機關首長對下級機關首長、或機關與社團間用之,如「貴府」、「貴部」、「貴會」。 書寫「貴」時,遇平行機關,可空一格示敬。 鈞長。鈞座。 屬員對長官、或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首長對上級機關首長用。 台端。 機關或首長對屬員、或機關對人民用。 先生。君。女士。 機關對人民用。 本。 機關學校社團或首長自稱,如「本縣」、「本校」、「本廳長」。 職。 屬員對長官、或下級機關首長對上級機關首長自稱時用。 本人。名字。 人民對機關自稱時用。 全銜﹙簡銜﹚。職稱。該。 機關全銜如一再提及可稱「該」,對職員則稱「該」或「職稱」。
關鍵字:
台端、
大部、
大院、
接稱謂時用之、
稱謂語、
貴會、
貴部、
鈞、
鈞座、
鈞部